| | 標題:云何得『不壞諸善根』 本期發刊日:2009/11/10 |  | 標題:云何得『不壞諸善根』 眾所周知:『善根』者,身口意三業之善,固不可拔,謂之根。又善能生 妙果,生餘善,故謂之根。如同《維摩經菩薩行品》曰:「不惜軀命,種 諸善根。」註曰:「什曰:謂堅固善心深不可拔,乃名根也。」《大集 經》曰:「善根者,所謂欲善法。」至於云何得『不壞諸善根』?依《十 住毘婆沙論》開示:若人不壞諸善根者,是人能捨失慧四法,能行得慧四 法。 (一) 何等四法失慧?即所謂(1)不敬法及說法者;(2)於要法祕匿 吝惜;(3)樂法者為作障礙壞其聽心;(4)懷憍慢自高卑人。 (二) 何等四法得慧?即所謂(1)恭敬法及說法者;(2)如所聞法及 所讀誦為他人說,其心清淨不求利養;(3)知從多聞得智慧故,勤求不息 如救頭然;(4)如所聞法受持不忘,貴如說行不貴言說。 由此觀之,如是『八法』,前四者為失慧四法,後四者為得慧四法,若人 不壞諸善根者,是人能捨失慧四法,能行得慧四法。何以故?蓋『慧』 者,分別事理決斷疑念之作用也,又通達事理之作用也。又智與慧雖為通 名,然二者實相對。達於有為之事相為智,達於無為之空理為慧。如同 《唯識論》曰:「云何為慧?於所觀境簡擇為性,斷疑為業。謂觀得失俱 非境中,由慧推求,得決定故。」《俱舍論》曰:「慧謂於法有簡擇。」 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於緣決定為緣。」同曰:「觀達為慧。」同曰:「慧 者據行方便觀達名慧,就實以論,真心體明,自性無闇,目之為慧。」 總而言之,『善根』者,又作善本、德本,即產生諸善法的根本。指身、 口、意三業之善法而言。善能生妙果,故謂之根,謂善之根性。如同《維 摩詰經•菩薩行品》云︰「護持正法,不惜軀命;種諸善根,無有疲 厭。」南朝陳•徐陵《上智者禪師書》云︰「既善根微弱,冀願力莊 嚴。」《舊唐書•高祖紀》云︰「弘宣勝業,修植善根。」願與諸仁者共 勉之!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 妙音書院【http://blog.xuite.net/famscl/a 】 【 http://blog.sina.com.tw/famscl/ 】 【 http://blog.nownews.com/famscl/】 【http://city.udn.com/blog?famscl 】 【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famscl/ 】 【http://hercafe.yam.com/blog/famscl 】 【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famscl 】 【http://club.pchome.com.tw/myclub/famscl/ 】 【http://blog.youthwant.com.tw/b.php?bid=905 】 | | |